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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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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广州大道南1218号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9-440105-04-01-27145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广州大道南1218号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广州大道南1218号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地处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广州大道南1218 号地块,征地面积约11.39亩,用地面积约4581平方米。本项目拟建设安置复建物业1栋,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8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2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38平方米。建筑层高≤10层,下方有1层地下室。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具体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负责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部分: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①岩土工程勘察:与本项目相关初步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岩土工程勘察、补充勘察、超前钻等;②工程测量;③地下管线探测等工作。 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勘察资质外),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2)设计部分: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过程全专业建筑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概算编制、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施工配合、现场服务、配合竣工验收、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协调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等工作。 (3)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气、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造价控制、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移交、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合同条款)。
工期(交货期) 暂定为506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最终的进度计划按合同约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具体施工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697.6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以下3.1.1、3.1.2、3.1.3款要求的 资质。 1.1工程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1.2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1.3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勘察或者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指勘察或者设计工作),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勘察或者设计。 ⑤香港企业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家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除项目负责人满足设计负责人要求的,可兼设计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3.1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满足设计负责人要求的,可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或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满足设计负责人要求的,可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8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8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8时30分 开标地点 综合业务厅(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19号前座自编1001房号(仅限办公)
招标人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3195020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38730932-800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988568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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